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全文最新2023)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而高于地方...
- 2、统计法实施条例对统计资料的法定保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 4、现行主要统计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而高于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属于统计行政法规。统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
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除《统计法实施细则》外,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还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
【答案】:A A项是统计法律;B项属于统计行政法规;C项属于统计行政规章;D项属于统计地方性法规。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所以,《统计法实施细则》作为统计行政法规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抵触。
统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故选项D错误;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故选项A、C错误,B正确。
统计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
统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现行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统计法实施条例对统计资料的法定保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统计调查过程中获取的统计对象的原始数据,法律规定至少应保存两年。 汇总性统计数据,法律规定至少保存十年,若为重要资料,则需永久保存。 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其保存期限亦不得少于两年。 若相关法律法规对统计资料的保存期限有其他规定,应遵循相应法律法规。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
《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进一步规定,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7年5月28日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既要满足国家宏观决策对统计资料的需求,又要切实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提高统计调查的有效性和质量。
【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二是加强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三是明确统计资料公布的主体、权限及要求。四是强化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7年5月28日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1996年2月15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范和加强统计工作的开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这部条例的诞生源于国务院的深思熟虑,于2017年5月28日,国务院以其权威之力,正式对外发布,自8月1日起,它开始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了新的阶段。它的出台,不仅提升了统计工作的法律效力,也为各行各业的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法律分析: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主要统计行政法规
1、【说明】根据新教材,该考点表述应改为: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包括《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等。
2、现行主要统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3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3、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有《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统计调查正确管理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属于统计行政规章。【说明】根据新教材变动,A项表述更改为“《统计法实施条例》”,C项表述已删除。
4、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的简介 统计是汉语中的“统计”原有合计或汇总计算的意思。英语中的“统计”(Statistics)一词来源于拉丁语status,是指各种现象的状态或状况。
5、中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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